党委统战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1.宣传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、决定,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,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。
2.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,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。
3.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、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。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改革、建设与发展中的建言献策、凝心聚力作用。
4.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,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。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,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5.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,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、政协、参事安排的有关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,党外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举荐工作,党外后备干部的考察、培养和选拔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管理工作。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各项活动,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6.贯彻落实党的民族、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,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。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。
7.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侨务政策,发挥侨联、留联会的作用,开展与港澳台和海外各界友好人士的联络及对外宣传工作。
8.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,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,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,推动统战“数”治工程。
9.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,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协助市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,加强联系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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